關于智能照明控制系統的招標技術要求
關于智能照明控制系統的招標技術要求
技術要求
1、智能照明控制系統應符合的技術規范
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質<2003>4號《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》
《工業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 (GBJ93-86)
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》 (GB50259-96)
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》 (JGJ16-2008)
《智能建筑設計標準》 (GB50314-2015)
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盤、柜及二次回路結線施工及驗收規范》 (GB50171-2012)
《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》 (GB50169-2006)
《建筑電氣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 (GB50303)
《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》 (GB50339-2003)
《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》 (GB 50343)
《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》 (GB/T 17626.2)
《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》 (GB/T 17626.3)
《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》 (GB/T 17626.4)
《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涌(沖擊)抗擾度試驗》 (GB/T 17626.5)
《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》 (GB/T 17626.6)
標準應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標準。若標準之間有不同之處,則應符合其中標準較高的一個。
2、智能照明控制系統的總體描述
2.1、盡量利用自然采光以及及時關閉不需要的燈光來最大限度節約能源;利用自動化,信息化的管理方式提高運行的安全性,可靠性。提高
管理效率,降低人力成本。
2.2、設置一套獨立的智能照明控制系統。
2.3、系統內各智能模塊不依賴于其他模塊而能夠獨立工作,模塊之間應是對等關系。
2.4、燈光開閉控制模塊應帶有手動強制開關及狀態顯示指示燈,便于緊急情況處理及維護。
2.5、為了保障系統運行的可靠性,系統配置的控制模塊有自帶電源提供網絡供電,不允許配置附加電源。燈光控制面板的電源是通過網絡線提供的;因此不需要另外考慮給燈光控制面板提供電源。
2.6、用于控制的智能面板應采用一體化面板,避免采用底座與 面板插接的方式,以提高安裝的可靠性。控制面板需配備編程插口,便于在系統總線中任意點接入系統進行維護。
3、照明燈具控制方式:
本系統所有燈具均為開關方式控制,調光控制,動靜等控制要求。
每個照明區域的照明命令(開/關,調光);
通過關閉照明區域的燈而減低亮度,節省能源;
在公共區域變換照明場景設置,配合管理需求;
接收安防報警信號,點亮相關防范區域;
作消防系統的備份控制,接收消防報警信號,關閉一般照明,提高控制可靠性。
4、系統總體要求
4.1、系統內各智能元件不依賴其它元件而能夠獨立工作,任何一個元件損壞均不影響其它元件及整個系統工作。
4.2、各現場面板開關可跨網關控制其它子網上的智能控制模塊。
4.3、為保證系統的先進性與快速有效性,底層協議采用場景地址的控制模式。
聯動控制功能要求:本系統應可實現以下聯動控制功能:
1.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:夜間火災報警時,聯動開啟相應區域的照明;
2.與綜合安防系統聯動:夜間綜合安防系統異常報警時,聯動開啟相應區域的照明。
四、采購清單及產品要求:
1、采購清單:詳見附件采購清單
2、產品技術要求:
2.1、4路 JCT.ZM04/16/8路JCT.ZM08/16 智能照明控制模塊
2.1.1、每個模塊均有內置CPU。支持總線通信協議,可以不依賴系統主機的支持,即使當主機或通訊網絡故障時,仍可按預定程序工作。。
2.1.2、開閉模塊接觸器帶有機械自鎖裝置,即使模塊斷電,也不會自行釋放而造成燈具熄滅。
2.1.4、可在模塊上手動操作開關開閉。
2.1.5、每個模塊均有通訊接口,均可獨立互連組網。
2.1.6、開關模塊在燈具集中啟動時,應有自動分組延時功能,防止產生過大的浪涌電流。
2.1.7、每個控制模塊需裝配消防應急信號輸入接口,以便于在事故狀態時迅速啟動應急照明模式。
2.2、電源模塊 JCT-L
2.2.1、功率輸出不低于60W,需具備冗余功能
2.2.2、電源冗余功能
2.2.3、24VDC輸出狀態檢測
2.2.4、過載及電流保護功能
2.2.5、電源輸入輸出指示燈顯示
2.3、耦合器 JCT-ZCC
2.3.1、隔離性能:各通道高效隔離
2.3.2、電氣接口:二位接線端子
2.3.3、傳輸介質:二芯雙絞線或屏蔽雙絞線
2.3.4、便用方便:適用于一切通訊軟件,與協議無關,即插即用
2.4、網關模塊 JCT-ZCR
2.4.2、區域通訊功能
2.4.3、總線設備掃描
2.4.4、可接入第三方設備
2.5、調光模塊 JCT.TG02
2.5.1、輸出0-220V,可承受600瓦以內調光,直接調光輸入信號
2.5.2、可設置調光曲線
2.5.3、模塊自檢及看門狗功能
2.5.4、延時啟動功能
2.5.5、調光值反饋功能
2.6、智能面板 JCT-H3.5
2.6.1、場景自定義編輯、UI自定義、支持翻頁
2.6.2、可自定義回路數量、設置開關、調光、場景、定時功能
2.6.3、每個回路都可實現開關、調光、場景、定時控制
2.6.4、彩色液晶顯示
2.7、感應器/探測器 JCT-RT
2.7.1、檢測人體存在或活動情況并接入開關輸入模塊來實現系統聯動
2.7.2、能量分析,探測范圍可調節
2.7.3、全方位自動溫度補償,超強抗誤報能力
2.7.4、動態閥值調節技術,有效的防止干擾
2.7.5、報警輸出NC可選,適應不同的報警主機
2.7.6、能夠辨別入侵者和干擾信號
2.8、傳感器 JCT-
通過測量周圍環境照度的變化,實現智能照明控制系統的自動調節及聯動
2.9、定時控制器 JCT-HZ
2.9.1、支持場景定義、支持場景及規則套用
2.9.2、支持經緯度定時
2.9.3、支持網絡時間校對
2.9.4、內置萬年歷
2.10、智能照明系統集成軟件 JCT-O
中央控制軟件(專業智能照明控制系統軟件):自主知識產權,能通過分控室內的操作站對系統進行集中監控和管理。
2.11、20W可調光筒燈
額定功率:20W
色溫(K):3000K、4000K、6400K
2.12、45W可調光筒燈
額定功率:20W
色溫(K):3000K、4000K、6400K
2.13、可調光T5燈管
額定功率:14W
色溫(K):4000K
3、智能照明控制系統的軟件要求
3.1、智能照明控制系統軟件基本功能
系統必須具備很高的可靠性和一定的實時性;采用成熟、先進的開發平臺,采用多任務工業標準技術,保證其開放性和可擴展性,使得系統的開發和集成變得十分簡便。設計符合標準化、規范化要求。廣泛采用分布處理技術和冗余技術。具有可擴性和聯網功能。便于功能和系統的擴充和升級,并充分保護用戶投資,使系統能適應功能的增加和規模的擴充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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