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光LED 顏色質量評價方法研究
中國照明學會《照明工程學報》于2012年《照明工程學報》創刊20周年之際開展優秀論文評選工作。經過作者自薦、專家推薦以及專家評審等工作,從2010年、2011年、2012年《照明工程學報》刊登的論文中評選出優秀論文50篇。本篇論文榮獲《照明工程學報》2010年—2012年優秀論文評選 二等獎。
作者:程雯婷 孫耀杰 童立青 林燕丹
1 顯色指數與光源顏色質量評價
如今人們對室內照明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,照明評價也從過去以照度為主要指標,向基于舒適性的綜合評價發展。其中光源的顏色質量( colorquality) 是決定室內照明效果的重要指標之一。
1. 1 顯色指數(CRI) 存在的缺陷
在過去數十年, 國際照明學會( CIE) 制定的顯色指數(CRI) 是最常用的評價顏色質量的指數。但隨著新光源的出現和研究的深入,其存在的問題也日益凸顯[1]。根據CIE 對于顯色性( colorrendering) 的定義,它是指與參考照明體下的色表相比較,一個光源對于物體的色表產生的效果[2]。用于評價的指數即顯色指數CRI ( Color RenderingIndex)。
美國[3,4]、匈牙利[5 ~ 8]、法國[9 ~ 11] 等研究者均發現,CRI 在用于評價光源,尤其是LED 的顯色性時,存在許多問題,如色空間不均勻、顏色樣品數量少且飽和度過低等。不僅如此,用光源的顯色性來評價顏色質量本身存在著問題。根據顯色性的定義,其評價的是光源對于物體在參考照明體下的顏色還原性( color fidelity) ,所以不管物體的色表往什么方向偏離,顯色指數都會降低。但實際運用中,如果光源使顏色飽和度增加,可以提高視覺清晰度和視亮度,所以單純用顯色指數來評判光源顏色質量是不全面的[12]。基于以上考慮,CIE 在2007 年的技術報告[13]中明確提出: 目前的顯色指數CRI 不能有效反映包括白光LED 在內的白光照明光源的顯色性優劣。
1. 2 新的光源顏色質量評價體系的形成
為了修正CRI 的一些問題,美國NIST 的WendyDavis 和Yoshi Ohno[14,15] 開發了一套新的評價系統CQS (Color Quality Scale)。但該系統主要基于數學計算開發,其可靠性仍有待更多的視覺實驗驗證。例如Nicola Pousset 等人[16] 將其顏色偏好度實驗結果與各光源的CQS 值進行比較,結果發現CQS 值在反映真實顏色質量上不盡人意。
要全面地評價光源的顏色質量,需要考慮很多因素, 如顏色還原性, 色調的區分度( huediscrimination) ,顏色鮮艷度( vividness) ,人們對顏色的偏好度( preference ) , 視覺清晰度( visualclarity) ,視覺舒適度等等。目前為止國際上未形成統一的光源顏色質量評價體系,但有一點可以肯定:決定光源顏色質量的是人的視覺感受。因此,我們需要基于大量的視覺實驗來確定該評價體系。
目前的研究主要采用的方法可歸納為: 保持桌面照度或視線方向亮度相同; 并保證各待測光源具有接近的色溫或色坐標; 被試進行的視覺任務主要有: 考察顏色還原性( 即顯色) 的色差評價; 考察偏好度、鮮艷度、協調度等的主觀評分; 考察顏色區分度的辨色實驗。但目前大多研究均為視覺實驗結果與顯色指數CRI 的比較,并已獲得明確結論,對于CQS 體系的驗證僅含顏色偏好度,不含顏色還原性等其他方面的研究,因此還有待完善。此外,大部分視覺實驗針對歐洲人群,由于東西方人群的顏色偏好差異,其結果未必適用于亞洲人。因此,本實驗對光源的CRI 和CQS 均進行了計算,并基于視覺實驗考量了顏色還原性和顏色偏好度兩方面特性,以期在CQS 系統的可靠性驗證方面作出完善,并為顏色質量評價的視覺實驗補充亞洲人樣本。
2 實驗方法
實驗選取了5 種光源,其中2 種鹵素燈、2 種LED 和1 種緊湊型熒光燈(CFL) ,均為市場上的高端產品,其中鹵素燈作為相同色溫下的參考光源。光源基本信息見表1, 按照色溫將5 種光源分為6500K 組與5000K 組兩組進行,分開進行視覺實驗。首先采集了各光源的相對光譜功率分布, 見圖1、圖2,光譜采集儀器為STC3000 光譜儀,然后基于光譜計算了CRI 和CQS 兩類指數。
視覺實驗在一暗室內進行,制成兩個獨立的隔間,如圖3 所示。隔間頂部安裝有光源,不產生眩光,均勻照射在桌面上,兩隔間桌面平均照度均為500lx。
實驗采用被試者內設計( within-subjects design)的方法,選取10 名被試,其中5 男5 女,年齡為20至24 歲,均具有正常的視力或矯正視力,且經過篩選,無色盲等其他眼疾。利用抵消實驗條件的設計( reversal experimental condition design) ,每位被試均參與所有實驗條件下的三組實驗任務。第一項為色差的評分。實驗采用的MCC 色卡是CIE 規定的用以比較待測光源與參考光源色差的標準方法。實驗時,在兩個隔間桌面上分別放置MCC 色卡,隔間一邊放置待測光源( CFL 或LED) ,另一邊放置相同色溫的鹵素燈作為參考光源,令被試觀察兩套色卡中的24 對顏色樣品,并對每一對的色差進行打分。打分的規則是,首先將色差感受歸入VS ( very small,非常小),S ( small,較小),M (medium,中等) , L( large,大) ,VL ( very large,很大) 五個大類( 表2) ,然后再進行5 個等級的細分,最后以諸如VS4,L2 的形式表示。為便于統計數據,統計過過時將得分轉換為末尾行1 ~ 25 的數字。
三項實驗均為偏好度的評價。隔間內放置了仿真花朵和水果, 便于被試觀察并作出判斷。其中第二項為對各個光源的單獨評分, 包括從0( 非常不喜歡) 到100 ( 非常喜歡) 的評分,和從1( 非常不喜歡) 到5 ( 非常喜歡) 的評分。第三項為兩兩比較,令被試選出更喜歡的光源編號。
3 實驗結果與分析
3. 1 CRI 和CQS 計算結果
表3 顯示了各個光源的CRI 和CQS 計算值。對于顯色指數CRI,除了計算了一般顯色指數(Ra) ,還計算了4 個高飽和度特殊顯色指數的平均值R (9~ 12) ,另外還單獨列出了9 號樣品的特殊顯色指數R9,因為R9 是高飽和度紅色樣品,而目前LED往往在紅色區域的顯色性較差。由表可見,由于9號樣品在5 號光源下產生過大的色差,R9 呈現了負值。這也正證明了CRI 指數存在問題。CQS 的計算值里包括了Qa,Qp,Qf 三種。CRI 中存在的一個問題是把有益于視亮度增加的飽和度增加也作為色差,引起CRI 值的降低,因此Qa 計算中將由飽和度增加引起的色差去除在外,而Qf ( fidelity) 則完全依照顯色性的顏色還原性這一定義,未剔除此類色差, 而Qp ( preference ) 則從偏好度角度考慮,鑒于增加飽和度可以提高偏好度,所以飽和度增加引起的色差不但不減小分數,反而額外增加分數。因此從結果可以發現, 三個CQS 值不盡相同,1,2,3,4 號光源從整體上看都使顏色樣品的飽和度在不同程度上有所增加。
3. 2 視覺實驗結果與分析
24 個顏色樣品在不同光源( 2 號6500K LED,3 號6500K CFL,5 號5000K LED) 與對應的參考光源( 同色溫的鹵素燈) 下的色差得分結果如圖4 所示。方差分析( ANOVA) 顯示, 對其中8 個樣品,三種光源在0. 05 的顯著水平下有顯著差異( 見表4)。通過進一步的兩兩比較得到各光源在一些顏色樣品下的還原性優劣( 見圖5) : (1) 對于樣品4,11,16, 2 號( 6500K LED ) 優于3 號( 6500KCFL) ; (2) 對于樣品7,18,3 號(6500K CFL) 優于2 號( 6500K LED) ; ( 3 ) 對于樣品1,2,4,16,21, 2 號( 6500K LED ) 優于5 號( 5000KLED) ; (4) 對于樣品1,2,7,18,3 號(6500KCFL) 優于5 號(5000K LED)。由此可見,對于不同顏色樣品,三種光源(6500K LED; 6500K CFL;5000K LED) 在顯色性能上各有利弊,顯色指數高的CFL,未顯示出特別優勢。
3. 3 視覺實驗與CRI、CQS 計算值的比較
關于顏色還原性, 基于顯色指數CRI 和美國NIST 提出的CQS 指數的計算,6500K 和5000K 的LED 樣品比6500K 熒光燈樣品的顯色性( 顏色還原性) 差,但基于顏色樣品色差評價的視覺實驗,該熒光燈樣品較LED 未見明顯優勢,對于不同顏色的樣品,它們的還原性各有利弊。
人們對各樣品的偏好度更是與CRI 和CQS 大相徑庭。其中,對飽和度因素進行補償的Qp 的計算值與Qa 有所區別,但是仍然與實際的偏好度不符合。具有很高的CRI 和CQS 值的6500K 鹵素燈反而比同色溫的熒光燈、LED 偏好度低。可能的原因是,熒光燈和LED 的光譜具有一些峰值,提高了一些顏色的飽和度,使顏色更鮮艷,物體更清晰。
4 結論
(1) 顯色指數CRI 無法反映光源顯色性( 即對被照物體的顏色還原性) 的實際情況,更不能用以評價人們的偏好度;
(2) 針對本次測試的樣品,CQS 指數與顯色指數CRI 計算值接近,在評價光源顏色質量的準確性上,與CRI 相比未見優勢。若CQS 要取代CRI 成為新的標準評價體系,仍有待進一步的完善,提高其普適性;
(3) 光源的顏色質量是一項綜合性的評價,需考慮顯色性、偏好度等多種因素;
(4) LED 在提高某些顏色飽和度、從而增加人們偏好度方面有一定優勢,在實際應用中可加以利用,如在商業照明中,提供白光普通照明的同時,在照明藍色、黃綠色商品時,可增加其顏色飽和度,以提高商品吸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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